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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东方市中心街道人行道改造工程(东方大道至感恩森林段)(施工招标)招标公

  • 东方应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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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5/9 16:30:45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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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5-05-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方市中心街道人行道改造工程(东方大道至感恩森林段)(施工招标)已由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政投【2010】122号、东发政投【2011】35号、东发政投【2014】10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起点与东方大道衔接,终点与感恩森林公园衔接止。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全长约500米,两侧人行道改造宽度各9米(含绿化带),建设内容包含人行道改造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管道工程等主要设施(本次施工招标未包含绿化及滴灌工程),属于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路段。标段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人行道改造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管道工程等主要设施,本次施工招标未包含绿化及滴灌工程部分,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012年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且登记在《建筑业企业业绩管理手册(试行)》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建筑业企业业绩管理手册(试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 06 日至 2015 年 0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报名。

4.2 报名条件: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完成进琼分支机构备案,且《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业务范围中满足本项目所需资质。

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名(专职)、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名(专职) 、安全员1名(专职,须具备安考C证和岗位证)、造价员1名(专职)、质量员1名(专职)、测量员1名(可兼任)、标准员1名(可兼任)、材料员1名(可兼任)、机械员1名(可兼任)、试验员1名(可兼任)、劳务员1名(可兼任,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上有可查询的合格名单或考试成绩单,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截图)、资料员1名(可兼任)。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中人员的材料原件以便核验:(1)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安全员的安考C证、岗位证;其它人员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近10个月(2014 年 1 月份至 10 月份)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须由社保单位盖章确认)。(2)省外企业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在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的备案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

4、所有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 06 日至 2015 年 0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6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地点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东方市政府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方市政府大楼1号楼5楼 地 址: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C座1308

联 系 人:郑先生联系 人:陈小茜

电 话:0898-25527353 电 话:0898-6850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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