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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南7月1日起30种疾病享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东方应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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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6/24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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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30种疾病可享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海南日报海口6月22日讯(记者 洪宝光)今年7月1日起,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病、糖尿病、小儿脑性瘫痪、性早熟、小儿智力障碍等30种特殊疾病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30种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只要参加了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所患疾病在该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均可申请享受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据悉,对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的称门诊特殊疾病。

  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参保人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因居住地迁移、病情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的,持已认定的《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据介绍,参保人享受门诊特殊病种中含有精神病、结核病的不设起付线;只享受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的不设起付线,其余病种起付标准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享受两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在其中最高一种疾病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特殊疾病统筹支付费用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统筹支付费用合并计算,累计金额不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

  30种疾病

  1各种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衰竭

  3器官移植术后

  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5血友病

  6脑血管意外(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

  7帕金森氏综合症

  8高血压病

  9糖尿病

  10精神病(阿尔茨海默病等)

  11结核病

  12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

  13肝硬化

  14系统性红斑狼疮

  15心脏病(冠心病等)

  16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17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18重症肌无力

  19强直性脊柱炎

  20肾病综合征

  21硬皮病

  22运动神经元病

  2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4原发性青光眼

  25癫痫症

  26慢性阻塞性肺病

  27小儿脑性瘫痪

  28性早熟

  29小儿智力障碍

  30广泛性发育障碍

  相关新闻:海南30个病种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医保支付实行定额管理

  我省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新规下月起执行

  参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月门诊可报400元

  参保人可同时申请两种门诊特殊病种

  南国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 孙学新)包括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等30个病种将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管理;门诊特殊病种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参保人可同时申请两种门诊特殊病种……这些都是《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中的新规定,该办法从7月1日起执行,将给众多慢性病患者带来福音。

  30个病种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血管意外(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帕金森氏综合症、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结核病、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肺心病、冠心病)、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肾病综合征、硬皮病、运动神经元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原发性青光眼、癫痫症、慢性阻塞性肺病、小儿脑性瘫痪、性早熟、广泛性发育障碍。

  参保人初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填认定表并附近6个月内在二级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根据病情需要,参保人可同时申请两种门诊特殊病种。患多种门诊特殊疾病的,按所患主要疾病顺序填报。

  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支付实行定额管理

  门诊特殊病种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实行定额管理。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参保人使用特殊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不再先行自付10%。门诊特殊病种认定之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在指定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特殊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参保人享受两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在其中最高一种疾病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

  办法明确,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特殊疾病统筹支付费用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统筹支付费用合并计算,累计金额不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

  该办法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届时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区域统筹区有关门诊特殊病种的文件同时废止。

序号病 种定额标准
1各种恶性肿瘤按参保人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2慢性肾功能衰竭药物保守治疗1200元/月
血液透析4500元/月
腹膜透析4000元/月
3器官移植术后肝移植4500元/月
肾移植3000元/月
骨髓移植2500元/月
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00元/月
5血友病4000元/月
6脑血管意外(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400元/月
7帕金森氏综合症400元/月
8高血压病400元/月
9糖尿病400元/月
10精神病350元/月
11结核病350元/月
12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600元/次
13肝硬化600元/月
序号病 种定额标准
14系统性红斑狼疮650元/月
15

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

肺心病、冠心病)

300元/月
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以上)500元/月
16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术后第一年650元/月
400元/月
17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450元/月
18重症肌无力600元/月
19强直性脊柱炎600元/月
20肾病综合征300元/月
21硬皮病400元/月
22运动神经元病1000元/月
2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400元/月
24原发性青光眼200元/月
25癫痫病300元/月
26慢性阻塞性肺病300元/月
27小儿脑性瘫痪2000元/月
28性早熟2000元/月
29小儿智力障碍2000元/月
30广泛性发育障碍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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