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2月12日起,召回部分一汽马自达CX-4 2.5L车型。召回范围: 生产日期在2015年9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之间的部分
马自达CX-4 2.5L车型,共计5618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
发动机控制程序存在瑕疵,在燃油表液位指示灯未发出警告的情况下,在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突然熄火,有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刷新
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委托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经销
商主动向用户发出通知,用户可直接与就近的经销
商取得联系,或拨打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66-8080、0431-859910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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