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端记者吴平通讯员唐慧慧) 7月19日上午,东方市惠丰村镇银行李华颖董事长专程将一面书写“利剑出鞘,打造诚信环境;法银合作,共筑金融安全”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法官洪启广手中,对东方法院尽心尽力执结案件表示感谢。
据了解,东方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东方惠丰村镇银行与被执行人符某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符某辉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符某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借款250000元,且拒不报告财产,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符某辉被纳入“黑名单”后,发现其办理银行贷款受阻,与东方惠丰村镇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100000元,约定剩余150000元欠款,于一个月后偿清。
5月15日,由于被执行人符某辉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未偿还欠款,东方惠丰村镇银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符某辉有履行能力且拒不履行,本院决定对符某辉进行司法拘留15日。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符某辉当即一次性给付剩余借款150000元。
自进入省高院“夏季风暴”以来,东方法院针对涉金融机构案件开展了专项行动,切实打击规避、逃避执行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为维护东方良好的金融环境提供强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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