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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18年12月31日发生的“13岁学生罗某锤杀父母案”,澎湃新闻从湖南衡南县官方渠道获悉,事发后,嫌疑人罗某曾用其父亲的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1月2日下午,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
据衡阳县官方此前向澎湃新闻通报,2018年12月31日下午6:40许,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2005年出生(现年13岁),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现年45岁,系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某(现年51岁)锤伤后,逃逸现场。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澎湃新闻1月2日探访事发现场,罗某姐姐称,罗某沉迷上网,当日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未果,遂锤杀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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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晚,衡南县警方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该份协查通报内容属实。网络图片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一张未加盖公章、显示由衡南县公安局发布的协查通报称,2018年12月31日晚7时许,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杀人案,2005年出生的罗峰有重大作案嫌疑。罗峰,男,汉族,2005年6月4日出生,衡南县三塘镇洲市人,身份证号码430422200506040090(未办理过身份证),身高163厘米左右,身型单瘦,衡阳口音,逃跑时随身携带一背包。对于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现金1万元,发现犯罪嫌疑人并直接抓获的奖励现金3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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