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暂停东方市恒心庆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定点
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的公告
2024年12月11日至12日,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检查:东方市恒心庆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根据《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11家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稽查后续处理的函〉》以及《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纪要》(2024年第20次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精神:于2024年12月20日起暂停东方市恒心庆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庆国堂大药房恒庆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八所永安西路分店、东方养天和大药房龙汐店4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3个月(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暂停医保协议期间,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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